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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要点

2011-02-25 09:13:10.0 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5368

       聚焦先进重大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上海地方国资具有良好基础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电气、上汽、华谊、华虹、上实医药(23.52,0.00,0.00%)、纺织等产业集团,以研发、设计、集成等价值链高端集中,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附加值,推动制造业结构优化升级。

       稳步推进行业收缩调整,在调整行业的选择上坚持以下基本标准:一是目前虽有一定优势,但其他资本的进入更有利于做强做大的行业;二是目前虽然能维持,但从长远来看缺乏资源支撑,不属于上海未来重点发展的产业,如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行业;三是缺乏技术、品牌等竞争优势,又不属于国家战略或者城市基础保障、民生等领域,经营状况长期不佳的行业;四是已被列入国家或上海产业调整范围的行业,如“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行业。

  【关于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

  支持一批产业类集团做强做大,重点支持上汽、电气、华谊、建工、上港、百联、锦江国际、光明、上药等产业类集团成长为国内外品牌知名度高,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类集团。支持建工集团、城建集团、现代设计等具备条件的企业(集团)通过全过程战略、全国化战略、国际化战略,转型发展成总承包商、总集成商。

  引入具有技术、品牌、管理、资本等优势的行业领先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地方企业、民营企业、世界知名的跨国企业,重组本市不具领先优势的均势企业。

  在非主业资产中,对于有条件实现转型发展的企业,企业集团要鼓励将业务转型为集团主业;对于无条件实现转型发展的企业,要通过市场化方式转让股权、出售资产,清理退出。

  部分科研院所整建制进入企业集团。部分科研院所与央企对接。根据产业链相关、技术支撑产业发展、研发机构落地本市的原则,通过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支持央企吸收合并科研院所。部分科研院所实行产资研相结合,实现优势互补,做强行业。

  【关于国有企业上市】

  主业清晰、定位明确,尚未实现核心资产上市或整体上市的企业,制定上市行动方案,尽早实现上市目标。主业不够清晰,业务板块分散,竞争力整体较弱的企业集团,加快推进主业资产整合、辅业剥离和中小企业改制以及核心资产上市相关工作。到“十二五”末,国资委系统90%以上的产业集团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上市。

  通过首发上市、借壳、资产置换、吸收合并、定向增发等多种手段,推动金融、文化传媒等系统主要国有资产实现上市,到“十二五”末,委托监管单位和区县经营性资产证券化水平原则上不低于40%。

  【关于科研院所资产证券化】

  以应用技术产业化、市场化为导向,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产值较大、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科研院所集成核心业务,整合优质资产、培育目标企业,积极实现中小板、创业板上市。

  对发展乏力、市场萎缩、产业基础弱的科研院所,通过行政引导、市场操作,加大并购重组力度,推动其融入产业关联度大的企业集团,分拆整合上市发展。

  【关于做强核心上市公司】

  扩大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等限制,通过增资扩股、换股合并、股权换资源等途径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选择主业明确、经营稳健、主观意愿较强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试行股权激励,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中长期高管激励机制。

  相关附件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

  “十二五”主要目标

  国企改革发展。90%以上的产业集团实现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产业集团90%以上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来自主业,净资产收益率稳定在6%以上,形成一批核心主业突出、核心技术领先、核心竞争力明显的龙头企业,包括:5家左右在全球布局、跨国运营的企业集团,10家左右在全国布局、综合实力领先国内同行业的企业集团,30家左右主业竞争力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蓝筹上市公司。

  国资监管体制。坚持政府公共管理与出资人管理分开的原则,结合资本证券化和资本运作平台的运作,实现从资产管理向股权管理转变,形成适应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国资管理体制。

  国资布局调整。95%的国有资产集中到关系国家战略、国计民生、城市安全、基础资源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基本完成非主业资产的调整和有序退出。行业布局从70个行业收缩调整到50个,企业集团有效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次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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