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关于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公告

2016-10-13 15:03:30.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36732

关于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公告


        受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青海省物产民爆器材专卖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转让持有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青国资产【2016】228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青海省物产民爆器材专卖有限公司持有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公开转让,挂牌价格:1043.0385万元。其中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33%股权,青海省物产民爆器材专卖有限公司持有16%股权。挂牌价为:1043.0385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
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1月11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16年11月11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整(¥:200万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1月14日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西关大街38号建设银行5楼
    项目负责人: 张先生 18697252118
    项目联系人: 薛女士  18935607102
    办公电话:0971-6113361 6331336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16年10月14日

标的名称

关于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GZ15QH041013

挂牌价格

1043.0385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标的数量

挂牌起始日期

2016-10-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6-11-11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西宁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关于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公告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青海大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青海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5-12-31

内部决议情况

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一届7次股东会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青海省物产民爆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注册地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 、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26号

注册资本(万元)

30408.77 、 4000

企业性质

全民所有制

经营规模

中型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

组织机构代码

所属行业

材料与加工

持有产(股)权比例

33%、 1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3% 、16%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王瑞金

成立时间

2009-08-21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12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东天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1%
2 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 33%
3 青海省物产民爆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16%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24.8万元  5.9万元  3.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64.5万元  70.77万元  2093.73万元
审计机构 青海大正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6-08-31  1399.7万元  1.4万元  1.1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负债表  2497.1万元  401.9万元  2095.1万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青海省国资委

国资监管机构
地区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青海省国资委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关于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公告

挂牌价格()

1043.038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汇至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则直接签约,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每次竞价幅度最低为10万元,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受让后应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瑕疵,不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 5、向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 6、经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 7、意向受让方必须同时竞买青海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3%的股权及青海省物产民爆器材专卖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物产爆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6%的股权。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2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一次性支付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所属部门

交易审核部

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部门联系人

薛女士

机构联系电话

0971-6331336

部门联系电话

0971-6105249

上一篇: 关于青海省高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所属500亩土地经营权第四次公开转让公告
下一篇: 关于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青海祁连山包装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公开转让公告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A座15楼(海湖新区交通银行)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