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挂牌公告》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97.42万股的股权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国有实物资产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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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97.42万股的股权

2012-03-07 16:24:38.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428

产权交易公告

甘产交公【2012】10 号

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委托,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97.42万股的股权公开转让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06691万元,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目前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所持有的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97.42万股股权,占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股本的0.37%。该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5月31日

挂牌参考价:400万元。

二、受让条件和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等均可参与受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商业活动记录;

3、受让方须在受让后一个月内支付交易成交价款。

三、受让须知

1、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2、公告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若产生两个(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以拍卖方式转让;

3、转让标的、受让须知等具体情况详见《产权交易文件》。转让事宜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四、转让须知

1、公告期:2012年3月8日-2012年4月9日17时。

2、有意受让者须于公告期内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有关材料到省产交所办理受让申请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资金到帐后取得受让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层

联 系 人:长城公司 女士 (0931)8411092 13099166583

          省产交所 女士 (0931)8457989 13919105169

    址: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〇一二年三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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