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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第四次转让

2013-05-16 10:02:24.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9288

                          关于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15%国有股权

                            第四次转让公告 

    根据青海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让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15%国有股权第四次挂牌转让公告的申请》(青三江资【2013】204号)文件,对其所持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15%国有股权第四次公开转让,因本次转让没有变更受让条件,继续保持挂牌价格1855.4万元整(不含税价)及相关受让条件。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交易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截止日2013年10月21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伍佰万元整(¥: 500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3069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15%国有股权
第三次转让公告

    根据青海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转让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15%国有股权第三次挂牌转让公告的申请》(青三江资【2013】99号)文件,对其所持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15%国有股权第三次公开转让,挂牌价格1855.4万元整(不含税价)。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交易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
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于公告截止日2013年6月13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伍佰万元整(¥: 500000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人:刘先生  吴先生 
      联系电话:0971-6330690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标的基本情况

    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柒仟万元人民币,位于西宁市柴达木路148号。许可经营项目:食用植物油、小麦粉生产。饲料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粮油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粮油代加工;粮油兑换;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化工(不含危险化工品)销售;自有铁路专用线管理服务。
    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原称“青海华盛粮油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4日为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2009年2月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集团收购青海丁香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2009年4月25日股东会决议,于2009年6月将公司名称变更为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4.2857%青海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其余为三个自然人持股。
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108余名,内设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质量计量部、综合办公室等。拥有从瑞士布勒公司引进的专用粉生产线两条,日处理小麦能力分别为250吨和220吨(报停),可年产各种等级专用粉8.5万吨;拥有从德国、意大利、以色列联合进口的高级烹调油生产线(报停),具有9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可年产色拉油或二级精炼油1.5万吨。公司有铁路专用线4条(全长4.8公里),有水泥、钢板立式筒仓两座、苏式储量仓库20余座,总仓容量8.2万吨;储油罐6座,容量4000吨。
    土地使用权共五宗,其中四宗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柴达木152号测绘土地面积1331.3平方米的土地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四宗土地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加柴达木152号测绘土地面积,共计135996.3平方米(203.99亩)。各宗土地情况分别为:第一、二宗为柴达木98号青国用(2002)第2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12910.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入股青海丁香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宗为青国用(2002)第3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3895.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第四宗坐落柴达木路98号,为青国用(2002)第3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119191.0平方米。以上四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所有人仍为青海丁香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办理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第五宗土地位于柴达木152号尚未进行土地登记,企业提交的测绘土地面积1331.3平方米。经青海五联保信资产评估公司五联评字(2012)1067号《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重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确定的五宗土地使用面积为131762.31平方米(197.64亩)。信息披露审查发现四宗土地使用面积证载面积与《评估报告》采用土地面积相差5565.29平方米。请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及调查时核准。
    详细财务及资产明细情况请查阅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所《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中一青分所(审)字(2012)-097号、青海五联保信资产评估公司《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重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五联评字(2012)1067号等文件。
    截止2012年3月31日,经青海五联保信资产评估公司五联评字(2012)1067号《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重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确定企业全部股东权益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评估为13722.06万元。按照青海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5%的股权计算,本次转让国有股权权益价值2061.55万元。
    欢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一次支付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积极受让该标的。通过国有资产公开处置程序竞得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15%的股权权益,做为公司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享受对应股比的股东权益。
    竞价结束后,凭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及修改公司章程。

  特别信息披露

  青海省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中研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宜。持有85%的股东同意:一、为公司新厂区建设工作需要,公司决定增加注册资本3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二、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有增资前股东认购,认购比例为增资前各股东出资比列。股东青海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放弃增资认购权,不向公司增加注册资金。三、公司股东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乌戈、王总跃、张玉军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金1760万元、480万元、500万元、26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各股东的出资金额和比例为: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860万元,48.6%;青海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50万元,10.5%;乌戈1580万元,15.8%;王总跃1650,16.5%;张玉军860万元,8.6%;合计10000万元,100%。四、同意本次增资对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五、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本次公司增资的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标的名称

青海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第四次转让

项目编号

GZ12GH021213

挂牌价格

1855.4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

青海日报

标的数量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5-16

挂牌期满日期

2013-10-21

标的所在地区

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路148号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一、转让方承诺

二、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青海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第四次转让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青海五联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分所

评估基准日

2012-03-31

内部决议情况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2013年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增资扩股,公司各股东的股比发生变化。详见信息披露。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青海省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0号

注册资本(万元)

28560万元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经济类型

国有全资

组织机构代码

00000000

所属行业

农林牧鱼

持有产(股)权比例

1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5%

四、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宁市柴达木路148号

法定代表人

幸元

成立时间

2007-12-14

注册资本(万元)

柒仟万元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66192000-7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食用植物油、小麦粉生产、大米分装(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7月29日);粮食收购。一般经营项目:饲料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粮油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粮油代加工;粮油兑换;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有铁路专用线管理服务。

职工人数

108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项目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4.29%
2 青海三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
3 乌戈 15.71%
4 王总跃 16.43%
5 张玉军 8.57%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3-31  12932786.90元  -1302856.29元  -1100785.75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9385159.99元  11405161.00元  67979998.99元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青海省政府国资委

批准单位名称

青海省政府国资委

批准单位机构代码

批准文件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要交易条件

转让标的名称

青海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新丁香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第四次转让

挂牌价格()

1855.4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超过公告保证金缴付截止日期)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汇至青海产权交易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则直接签约,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并同意青海产权交易市场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受让后应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受让申请的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瑕疵,不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保证金的设定

金额

5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纳方式

一次性交纳

是否交纳过户保证金

过户保证金金额

保证内容

处置方法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场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 牌 信 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受让条件,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为止。

交易方式

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由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则直接签约,保证金扣除青交市场受让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交易所属部门

股权交易部

机构联系人

部门联系人

吴先生

机构联系电话

部门联系电话

0971-633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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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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