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挂牌公告》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持有的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8号华宁广场办公楼8-9层公开招租公告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土地房产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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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持有的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8号华宁广场办公楼8-9层公开招租公告

2026-07-21 10:14:31.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446

受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 (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公司持有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78号华宁广场办公楼8-9层公开招租,招租面积:2500.54㎡,挂牌招租总价:450097.2元/年,保证金:90000元

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承租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有意承租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本项目接受异地网络报名),公告期为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3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6年8月3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4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项目简介:

该项目位于城东区昆仑东路178号华宁广场8层、9层,为城东核心26层高端城市综合体配套纯写字楼,玻璃幕墙外立面,现代商务形象;单层办公空间方正通透,全景落地窗,采光视野极佳;

整栋配备多部客梯+专用货梯、24小时智能化安防监控、楼宇自动化管理、市政集中供暖,电信/移动/联通三网宽带全覆盖,办公基础设施齐全。

广场配套地下双层车库+地面露天车位,停车位总量充足,解决企业员工停车需求。

标的项目交通通便利,坐落昆仑东路与德令哈路交叉口,城东区政务核心地段,城东区政府东侧,毗邻省总工会、政法单位,政务商务氛围浓厚

1.公共交通:楼下即城东区政府公交站点,21路、30路、36路、59路、82路、85路、301路快速公交等十余条线路直达,连通火车站、万达商圈、南川片区、市区全域,员工通勤便捷。

2.自驾路网:紧邻昆仑东路城市主干道,近G109国道,直达中惠万达、新千国际、中发源商圈,往返城东、城中、海湖新区通行顺畅。

广场自带8000㎡自持商业,北京华联大型超市、连锁餐饮、便利店、银行网点齐全;步行800米抵达中惠万达广场,购物、宴请、团建一站式满足;广场配套星级酒店、大型宴会厅,满足客户接待、商务会务需求 。

3. 政务、医疗配套

百米可达城东区政府办事大厅,企业办理税务、工商、政务业务距离近;临近青海友谊协和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急诊疗方便。

4. 餐饮住宿配套

广场内外聚集各类特色餐饮、快餐、商务简餐;周边远东大酒店、连锁酒店密布,方便外地客户差旅入住。

项目地处城东区政府旁政务核心,多路公交直达,毗邻万达广场、大型商超、星级酒店,政务、商业配套完善。产权清晰,通过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竞价出租,适合工程、咨询、金融、初创企业办公,业态限制宽松,商务办公性价比优越。

区位图

标的室外图

标的室内图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房屋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勘查后参与报名,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情况为由产生纠纷;

2.承租方方竞得本项目内标的后,承担房屋所产生的物业、水电暖等费用;

3、具体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图片仅供参考,意向承租人需到现场勘察并签署《实地勘察确认书》作为报名的先决条件。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结果通知单》,与出租方共同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5、该项目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空置当中,本次招租标的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招租标的权证、产权性质、涉诉情况、权利限制、标的结构及招租标的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并同意资产按现状进行交付,所涉欠缴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了解。如意向承租方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欠缴费用承担事项,竞价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承租价款和租赁交接。

7、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前往项目实地勘察,转让方予以配合。意向承租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有租赁能力,并能按合同约定租赁资产。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拒付承租价款、放弃承租或退还招租标的。

9.付款方式:按租赁双方合同条款支付。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 19809798096

审核负责人:汪先生 17797111124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6331015

监督负责人:倪先生 15597017171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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