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挂牌公告》 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公开转让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国有实物资产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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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公开转让

2026-06-10 11:24:19.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59

受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5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的规定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青海黄河光伏维检有限公司一批废旧物资公开转让,挂牌价:1746.49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现场报名,公告期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4日,并于公告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25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部分零部件、配件等存在缺失可能,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整体完整及良好品质,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标的资产一切瑕疵担保责任,请各位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

2、意向受让方可至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查阅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评估报告、资产清单、公告图片仅供查阅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质量、数量的判断依据,最终交割以现场实物为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数量做任何承诺。

3、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实地勘查标的资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转让方对现场施工及资产搬运的要求,签署《意向受让方实地勘查确认书》后方可参与报名。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网络竞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共同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缴纳成交价款后方可拉运;

6、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部分零部件、配件等存在缺失可能,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整体完整及良好品质,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标的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费、拆装费、装运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9、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13328404721

审核负责人:汪先生  17797111124

监管负责人:马先生  15597480222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633101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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