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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所属拟进行资产处置所涉及的4辆车公开转让

2025-10-13 09:47:48.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8

    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17〕339号)及《关于处置部分超标低效公车项目的批复》(青中银授信电复(2025)27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公司持有的13台车辆公开转让。挂牌总价:6.41万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并于公告期2025年10月17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万元整)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车辆明细表)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车辆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车辆,确认无疑问后报名;
2、竞买人需自行前往当地车管所核实能否办理过户相关事宜及查询车辆违章和年审情况后方可报名,若过户过程中产生问题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3、竞得后交易保证金2.00万元作为车辆押金,待车辆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后原路返还;
4、竞拍车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车辆竞得后,全部车辆只能过户给受让方,不允许过户给他人;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7、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项目负责人:祁女士18697268003
     张先生 19809798096
网络负责人:祁女士0971-633101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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