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网络竞价公告 > 网络竞价公告 > 详细信息


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一批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2023-11-29 11:15:54.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5099

受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54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及《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17〕339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

标的一:报废资产,挂牌价19.26万元,保证金:6万元人民币。 

标的二:蓄电池,挂牌价20元,保证金:500元人民币。

标的三:报废车辆,挂牌价0.14万元,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咨询报名。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2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3年12月12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3日采取动态报价的方式确认受让人。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资产明细表.xlsx

(照片仅供参考,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2、该标的物以交付为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后才能报名,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如未实地踏勘,则视为接收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3、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4、标的二意向受让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31(900-052-3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竞买人如非本地回收企业,应具备危险废物跨省、跨市转移的经验及能力。意向受让方必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项目),或与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合作文件,使用具备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对报废资产进行拉运。
5.标的三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汽车报废资质;竞得人处置车辆完毕后需向转让方提供相应的当地的公安部门拆解证明、商务厅五联单、车管所注销单据等方可退还保证金;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车辆,确认无疑问后报名。
 

6.竞价时请考虑清运、处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清理费、运输物流费、人工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所有清运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部分资产可能存在配件不全等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现场踏勘,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开展现场踏勘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因部分报废资产需使用至替代资产到位方可清运,竞价时请考虑分批次清运处理情况。

9.竞价结束后,受让方接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竞价结果通知单》后,次日开始计算,5日内清运完首批次可清运所有报废资产。暂不可清运报废资产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清运完毕。

10.资产需全部清运处理,不允许遗留或放弃处置。

11.资产放置于不同机场,竞价时请注意具体存放位置信息。

12.标的存放地:标的分别存放于西宁机场、玉树机场、格尔木机场,意向受让方请注意安排好现场勘查时间。

 

 

项目负责人:汪先生 18697252025

业务负责人:赵女士 15597183258

            张女士 15202565040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633101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3年11月29日

上一篇: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羊峡发电分公司一批报废资产公开转让公告
下一篇: 青海百货有限责任公司3套机器设备公开转让延期公告

  • 1
  • 2
  • 3

西宁房产交易中心

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A座15楼(海湖新区交通银行)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