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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开投科技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东路10号15号楼10-36号商业用房年租赁权公开招租公告

2026-03-23 14:42:11.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591

受西宁开投科技发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公司持有的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东路10号15号楼10-36号商业用房年租赁权公开招租,挂牌总价:6万元/年。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6年3月27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30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一、标的外景:

二、标的内景:   

特别提示:

1、房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确认无疑问后报名;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拒付租赁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3、意向受让方成功竞得房屋后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汇入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后办理后续手续;

4、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受让方需在1个月以内缴清所有租赁款项。转让方配合房产交接手续;

5、房屋竞得后受让方承担房屋产生的物业、水电暖等费用;

 

项目监管负责人:祁先生 15500611019

业务执行负责人:祁先生 18702601728

网络负责人:    汪先生 0971-610257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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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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