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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17-12-04 16:01:36.0 来源: 点击数:11515

一 、资产处置 
   第十五条  经营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售,要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在产权交易机构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处置。以市场化方式处置资产要统筹安排、有序进行,防止因短期集中处置导致国有资产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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