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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乌兰县财政局

2013-07-09 13:12:42.0 来源: 点击数:6784

 

海西州乌兰县财政局


        乌兰县财政局改革发展三十年回顾 
        乌兰县财政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实施经济改革以来,财政的改革和发展,在抓机遇、抓方向、抓战略、抓关键、抓管理的历史进程中,经过整整三十年的艰难探索和不断创新,可以说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三十年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适应国内外各种新变化,阔步前进的三十年;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财政取得巨大成就的三十年;是财政正确处理改革、稳定、发展的关系,推进各项改革协调配套、引向深入的三十年;是社会生产力大发展、市场体系大发育、财政实力大增强、人民生活大改善的三十年。三十年来,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财政"蛋糕"不断做大做强 
        改革开放至今三十年的历史进程中,乌兰县从一个贫困落后封闭的县城,发展成为一个比较富裕进取开放的新型城镇,乌兰财政人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取得了值得骄傲的成绩。 
        1978年乌兰县地方财政收入为2063万元,到2008年底地方财政收入为3924万元,为1978年的1.9倍,年平均增长2.9%;1978年县财政总支出2094.4万元(其中:上解支出1488.2万元,本级支出606.2万元),到2008年底财政总支出为29424万元,为1978年的14倍,年平均增长42%。而影响乌兰县财政收支的主要因素关键在财政体制的变革上。1959年乌兰县成立时,对我县县实行"定收定支、定额补助、超收、结余全留"的财政体制。1969年改为"收支挂钩,总额分成"。1971年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或差额补助,结余留用,一年一定"。1976年实行"定收定支, 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1978年开始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增收分成"的办法, 到1980年实行"划收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 到1982年改为"定收定支,定额上解,定额补贴,超收另定"的办法,1985年又实行"定收定支,定额上解,超收倒四分成(即上解40%),一定三年不变"的管理办法。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盐业收入重新划分,这一影响乌兰县财政收入支柱大部分收入划分到上级,地方财政收入在新的收入结构未建立的情况下,财政收入走入最低谷,我县一般预算收入从最高的1989年的4192万元骤然下降到1996年的396万元,减少了3796万元,对乌兰县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从此形成了大量的历史性欠帐。工资欠发,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专项资金无力支付,基本建设处于停顿状态。财政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这样一种困难的情况下,乌兰财政在困难面前没有低头,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勇敢的接受了改革的现实,从零开始埋头苦干,积极培植地方税源,增收节支和加强收入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财政收入逐步从1996年的396万元上升到2008年3924万元,增长了近10倍,财政困难的状况基本得到了扭转。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地方收入的不断增加和上级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财力不断增强,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社保资金等各项历史性欠帐全部清理完毕,已逐步走向了规范的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二、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财政供养人员待遇稳步提高。 
        近几年,我们始终坚持"保工资、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的支出原则,在预算执行中,优先安排工资、社会保障和党政机关公用经费支出,对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全部实行银行统发,确保了工资按足额发放,稳定了国家机关队伍。同时加大了对村级经费的支持力度,提高了村干部报酬和村级公用经费及村级党组织、综合治理经费,为巩固综合改革成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加大了对"三农"及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紧紧围绕农牧业增收、增效和发展这个主线,拨付了支农扶贫、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生态林保护等资金;并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为解决农牧业税取消后附加减少部分对村级造成的困难,兑现农牧业税附加,进一步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巩固了税费改革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经费保障。 
        从2006年开始在县本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了部门预算编制,对财政供养单位实行了部门预算定额管理体系,将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资金统筹考虑,把财力捆起来,"一个笼子管理,一个标准安排支出,一个篮子平衡",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公用和职工住宅取暖费在预算编制中单列,有效地提高了年初预算资金的到位率,大大地支持了农村牧区一线事业单位的自身发展,从而地量步支持了新农村牧区的经济建设。 
        (三)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民生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为了支持经济发展,促进杜会稳定,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两个确保"、"低保"政策,积极转变职能,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使我县的社会保障事业迅速发展,以财政资金为依托的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和救济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使广大农牧区群众的医疗条件得到改善、生活有了基本的保障。从2004年合作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我县财政共投入资金2480万元,解决了2.05万农民的医疗困难和0.38万最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保障。一个广覆盖、高水平的社会保障网已初步形成。 
        (四)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提高。 
        通过对财政管理的市场化改革,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节约了大量资金,并将这些资金用于公共服务上,保证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通过财政改革,政府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突发性自然灾害,2003-2008年财政累计投入513万元 用于应对自然灾害,由于财政能够及时提供资金,使这些灾害迅速得以救助。 
        (五)农民的负担逐步减轻。 
        在财政政策的支持下,全县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取消农业税的政策。改革前,全县农牧区税费总额为286.3万元;2002年改革后,农牧业税及附加总额为205.1万元,减负率为28.36%,农牧民人均减负43.19元。2005年农牧业税及附加全部取消,人均减负146元。并从2004年起,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累计发放粮食补贴225.1万元,退耕还林资金3740万元,进一步增加了农牧民收入。 
        同时,为了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我县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通过依法规范管理,有效地遏制了"三乱",取消了直接面向农牧民征收的各种行政性收费、集资、政府性基金和各种达标项目,维护了农牧民群众利益,保障农牧民群众进一步走向富欲。 
        三、逐步建立起公共财政框架。 
        (一)财政调节经济发展的结构进一步深化。 
        县财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的调节职能,进一步支持全县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使全县经济发展逐步摆脱单一的经济结构,走上了多元化经济结构自发发展的良性路子。通过统筹安排资金,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统筹预算内外资金,建立财政扶持资金投入、退出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方式,努力推动我县盐化、煤化、采掘、农畜产品加工和旅游文化等优势产业健康发展。积极争取并管好用好国债资金,支持在建重大项目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过热项目发展。构建有效的资源和环境补偿机制,大力支持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一些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后劲大的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我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二)科教文卫等公益事业蓬勃发展。 
        乌兰财政在三十年的发展进程中,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需要的同时,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业、农林水和社会保障方面支出逐年强劲增加,1978年财政对科教文卫的投入为103.5万元, 2008年财政投入6881万元,比1978年增加6777.5万元,年平均增长211.2%;一大批新型的学校、医院、文化场所和设施拔地而起。 
        1993年以来,在我县财政收入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不断投入资金,对部分中小学校进行了改造,新建乌兰县一中、乌兰县二中、蒙古族中学、乌兰县柯柯铁路中学、乌兰县一完小、乌兰县二完小等教学办公楼和宿舍11座,并投入资金更新教学设备,使我县教育基础设施又上了一个台阶。
2003年到2008年末,财政在教育科技文化方面共投入15228万元,年平均增长42%。其中2008年教育科技投入4544万元,是2003年(1087万元)的4.18倍,财政在教育科技文化方面形成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后,投入教育税费改革资金654万元,弥补了教育经费长期不足的状况;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以来,我县共投入义务教育经费362万元,寄宿制、课本补助等资金219万元,解决了贫困家庭上学难的问题,切实缓解了贫困生家庭的负担,扩大了义务教育的覆盖面和提高了学生的入学率。 
        从2001到2008年财政共投入卫生事业经费6425万元、计划生育经费561万元,相继建成和扩建了县人民医院、县蒙医院和乡镇卫生院5所,积极支持卫生事业的改革,更新医疗设备,提供医疗服务培训,对我县的卫生事业的进步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农林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近几年,相继投入国家财政资金及利用开行贷款,对我县的农牧业基础设施进行重点投资和改造,先后完成了一批重要的设施项目,例如防沙治沙项目、中低产田项目、3557项目、抗灾防灾基地项目、整村推进项目、异地移民扶贫项目、阳光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修建和改造等,这些项目的实施,夯实了我县农牧业基础,加快了我县农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牧民的增收,改善了县域交通和生态环境,发展了农牧区经济,为乌兰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城镇面貌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 
        为了改变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差的问题,县财政近两年累计筹集各种城市建设资金2000多万元,投入城市道路、绿化、亮化、美化、污水改造、水、电、气、热等的建设,使全县绿化率达到8.8 %,投资环境明显改善。 
        财政改革三十年来,乌兰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的成绩斐然,举世瞩目,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县级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还不足,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还要下大力气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继续深化完善部门预算。要在编实编细部门预算上求突破,进一步细化行政、事业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加大预算内外收入统筹使用力度,稳步推行行政单位实物费用定额改革。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研究县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机结合,整合国库支付资源,加速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程;三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政府采购改革是政府支出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措施,要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的领域和范围,要逐步将工程类、会议费、接待费、车辆修理费等纳入政府采购,规范采购过程中的招标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效益。四是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建立政府财政性投资的项目支出投资评审制度,提高评审意识,提高评审效益,从源头上解决财政性投资高估概算,虚报冒领,随意改变投资项目的行为。 
        (五)加强财税监管,提高依法理财能力。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针对近几年出现的新税源,财政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征管,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抓住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适时地跟踪税源大户和重点行业,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加大税收监控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并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断壮大县级财力。同时加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管理,不断完善以税收为主体,以规范非税收入为辅助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努力建立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使县级收入到"十一五"末,达到5000万元以上。
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收益、处置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公共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财政监管的水平,为乌兰县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成绩。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继续跃。发展依然是主旋律,创新永远是不竭动力。西部大开发与改革开放,又被赋予新的内涵与期待,站在乌兰发展的新起点上,我们豪情满怀,信心百倍。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全民大创业、全面大创新,财政大发展,为又好又快建设和谐新乌兰而努力奋斗! 
        联系人: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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