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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十四:关于央企机器设备资产转让交易流程相关问题咨询

2024-06-29 13:38:48.0 来源: 点击数:1612

  1、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第48、49条,国有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等资产对外转让,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具体资产种类、金额标准等由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予以明确。

       2、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的机构名单参见《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4)286号)及《关于公布从事中央企业资产转让交易业务交易机构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4)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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