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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公开招选项目

2024-07-02 10:53:54.0 来源: 点击数:1811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作为自治区国资委指定的自治区唯一一家省级国有资产交易平台,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自治区国资委的“阳光国企”战略,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市场的平台优势,构建起国有企业物资和服务招标采购服务平台。2016年,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有关事宜的批复》要求,中心受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进行公开招选。

一、项目背景

按照十八大以来国家要求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作为国有企业改革重要条件——资金成为制约改革瓶颈,本次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公开招选,就是为了实现国有资本多渠道筹措,优化融资渠道,为保证国有企业在新一轮改革中做强做优做大提供资金保障。采购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既是国有企业的一项重要经营活动,也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关系到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权益。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采购,有利于强化企业管理、完善采购监管流程、防止采购环节权力寻租和腐败发生。此外,通过对比供应商,选择质优价低的合格供应商,可实现降低企业采购成本,节约企业采购资金的目的。

二、项目亮点

本次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旨在应用市场化手段,盘活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存量,以最大限度整合资源,提升自治区资本运营整体实力,实现自治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以中心出具无异议函为准,预计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是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的重要举措。为了高效优质地完成招选工作,中心成立项目组,查阅大批项目资料,并与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多次进行项目对接,根据自治区国资委批复意见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招选条件。

2016年11月14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中心网站同时公开发布了招选公告。公告期间共有6家承销商进行了报名咨询,其中4家AA类及以上证券公司符合公告资质要求,按照招选公告要求成功报名参加招选。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日10:00整)止,共有3家承销商递交了应答文件,其中2家承销商按照招选文件要求递交了保证金,最终2家承销商进入了报价和评审阶段。通过价格、商务与技术方面的综合评审,最终推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确认,中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中心网站同时发布了成交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质疑及异议。中心在2016年12月6日发布了成交公告,同时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成交通知书,高效完成了此次招选工作。

三、项目实施效果

国内资本市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市场平均承销费率约为0.7—0.8%。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承销商招选采用了二轮报价+评审方式进行,通过评审现场的二轮报价,最终成交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所报承销费率由0.65%下降到0.55%,以发行规模为20亿人民币计算,实现节资200万元。今后,中心将继续秉承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为宗旨,以防范风险、优化采购流程为手段,为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捷采购服务,并以“汇聚资源、融通产权”企业宗旨,打通国有企业全流程采购业务链,实现企业采购与企业融资有效对接,解决企业采购资金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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