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西宁市大通棚户区三期商铺使用权公开转让降价公告
2020-11-24 10:56:06.0 4658 次
受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17〕339号),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西宁市大通棚户区三期商铺进行公开降价延期转让。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qhcqjy.com.cn有意受让者,请咨询报名。公告期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17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0年11月17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18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报名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保证金账户:
名 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宁海湖科技支行
账 号:632382494
标的简介:
标的位于西宁市大通县山城路与多林路十字北角处,煤苑三期现已封顶,外墙正在完善。
商铺为1-2楼,一楼总共9间商铺,面积为棚户三期依照图纸计算商铺实际总面积2835.5平米,一层总面积1339.29平米,分九间商铺。二层商铺面积1496.5平米,整体转让。设计有三部电梯和三部楼梯(按设计可分割成三间独立的商铺,每套约500㎡);有独立楼梯和电梯可通二层,商铺整体采光较好,紧邻成熟的住宅小区。
标的外景:
标的内景:
特别提示:
1.房屋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需到现场勘查后报名;挂牌面积为预测面积,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预测面积的,面积差额部分由竞买方按照竞得的成交价补足(多退少补);
2.成功竞得房屋后三个工作日,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合同之日起计算物业费、公共设施维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物业费按照生活服务总公司规定缴纳;维修范围:总上、下水管路、天然气公共管道、总电源部分;并按约定期限内交纳房款。因该项目为国有资产,需要一个时间段的审批流程,待全部审批流程后,交接房屋钥匙及相关附属资料,参与报名即认可流程时限,竞得后不得以不了解情况为由,产生纠纷;
3.商铺使用权转让,使用权为50年;
4.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业务联系人:桑先生 18697192499
咨询报名人:李先生 18597105309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13897185589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