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革什扎河流域大桑、二瓦槽、两河口水电站资产

2017-07-03 09:09:37.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2278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1299(原编号:SW1706BJ00103) 
转让申请与承诺 详情点击
转让方名称 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名称 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革什扎河流域大桑、二瓦槽、两河口水电站资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转让底价 10,281.76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7-06-30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7-27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并提交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在成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交易价款;(3)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划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交纳金额 20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两河口、二瓦槽、大桑三个在建电站项目均处于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尚未取得四川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具体开工日期及投产日期无法准确估计。本次评估是基于两河口、二瓦槽、大桑三个水电站能够取得相关部门核准的前提下得出的评估结论。 2、三级电站的整体勘察设计由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其中两河口电站合同约定勘察审计费用为19,448,880.00元、二瓦槽电站合同约定勘察设计费用为44,860,000.00元、大桑电站合同约定勘察设计费用为34,990,000.00元。 2013年底二瓦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合同条款支付了约定节点前期设计费用,共计20,187,000.00元,但由于设计投资指标略高,因此至2014年以来一直由成勘院在进行二瓦槽水电站设计优化工作,2016年4月,成勘院完成了《二瓦槽设计优化报告》和《二瓦槽可研优化投资测算及经济评价(重编)》,目前,成勘院根据设计联络会要求,调查了二瓦槽电站引水隧洞沿线格尔沟和卡斯沟的水资源情况,正在进行增加支沟引水和提升装机方案的研究,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尚未与成勘院就此部分新增设计优化工作签订补充合同,相关费用一直未结算,公司未确认相应前期费用。本次评估也未对其进行评估。 大桑电站于2012年已完成预可研工作,目前处于可研设计及各专题报批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已支付预可研阶段的勘测设计费用,共计10,497,000.00元,下一付款节点为成勘院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后,节点应付款为5,248,500.00元,由于成勘院尚未提交大桑水电站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因此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确认大桑电站可研设计及各专题报批阶段的前期费用。本次评估也未对其进行评估。 3、其他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会员机构名称 J0047  北京中兴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马经理  会员联系电话 010-68521418-811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四部   北交所联系人 刘晨  北交所联系电话 010-66295519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返回顶部
内容:

姓名:  
电话:  
Email:  
地址:  
 

上一篇: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红棉苑南天阁1号402房之一
下一篇: 汇众牌SH6530G4中型普通客车一辆(车架号:LSKF5BC108A001810)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

扫一扫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