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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市庙耩路55号406房产

2017-06-29 10:33:08.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939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1287(原编号:SW1706BJ00093) 
转让申请与承诺 详情点击
转让方名称 中国植物油公司 
标的名称 山东威海市庙耩路55号406房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转让底价 29.24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7-06-28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7-25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否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坐落位置 庙耩路-55号-406 
房产证号 鲁(2016)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11784号  目前用途 成套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71.56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6万元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②同意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③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相关地方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④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项目成交,最终受让方需承担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 




交纳金额 6.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标的现有住户使用,但未与转让方签订租约,不涉及优先购买权,受让方须自行负责对住户的清退工作。标的房产按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勘验。 2、本转让标的产权清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会员机构名称 J0061  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北交所所属部门 中央单位业务三部   北交所联系人 刘久赫  北交所联系电话 13581512202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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