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挂牌项目公告 > 挂牌项目公告 > 详细信息

内蒙古中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2017-05-22 16:05:4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992

标的名称

内蒙古中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09GQ20170019

挂牌价格(万元)

11000

首次登载报刊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 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7/5/16

挂牌期满日期

2017/6/13

标的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内蒙古中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北垣吧街C5号楼330103011

法定代表人

王章

成立时间

2010/01/27

注册资本(万元)

3000

经济类型

其他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91150100699478357Q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

职工人数

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王章

100%

2

 

 

3

 

 

4

 

 

5

 

 

6

 

 

7

 

 

8

 

 

9

 

 

10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该标的主要资产为位于新城区北垣东街北垣吧街餐厅1-5层房产,均有房产证,分别为呼房权证新城区字第2010443022010144343201044344201044345201044346号,总面积为8244.99㎡。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王章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所属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持有产()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1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关的盈利或亏损均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4、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向中心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

5、中心在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1)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首付款。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交纳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经纪会员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潘贞

联系电话

1814716345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传真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返回顶部
内容:

姓名:  
电话:  
Email:  
地址:  
 

上一篇: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报废资产一批
下一篇: 济南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0

友情链接

  •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室电话:0971-6113361    邮编:810000    传真:0971-6113361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E-Mail:qhcqjy@vip.163.com
  • 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

扫一扫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