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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部分工业管线转让

2017-05-04 16:56:42.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903

标的名称 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部分工业管线转让 
项目编号 GR2017ZJ1000206  (原项目编号SW2017R026401)  
转让申请与承诺

浙江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部分工业管线转让)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浙江产权交易所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其他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无法提供 
资产基准日 无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无 
转让底价 3(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5-03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5-16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重大事项披露 1、公告挂牌期:自2017年5月3日(即挂牌起始日)至2017年5月16日(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日常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地点: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05室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后,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意向受让方在完成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后可以向组织人申请查阅产权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不变更挂牌内容,延长挂牌期 10个工作日。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并激活、进入动态报价大厅报价(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10:00至2017年5月17日上午10:00,限时报价起始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10:00)。
5、转让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翟一衡0574-86444577。
6、浙交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先生0571-87297306/13989847317。
7、其他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详见附件。 

一、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资产 名 称 汽油、柴油管线  数量
附加信息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挂牌价格:3万元。
2、付款方式:合同订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3、意向受让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万元保证金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受让成功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交交易手续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4、本次转让资产为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所有,为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至工贸加油站3根工业输油管线,分别为225A、420、420A线,起点为镇海炼化公司围墙外一米,终点为工贸加油站围墙外1米。本次转让的3根管线其中约50%部分为埋地、其余部分为管廊架空,如受让方竞得此管线进行开挖处置,受让方需自行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报批等相关手续,并在施工完成后对开挖地面、绿化进行原样复位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因标的磨损等原因造成标的实际交割重量、质量等与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不再调整成交价格。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资金代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 




交纳金额 1(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交纳方式 其他 :银行转账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方法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
披露附件

四、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浙江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朱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71-87297306/1398984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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