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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白焦镇城东永福一路122号商贸城B18-325号

2017-03-31 14:25:01.0 来源:青海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1948

标的名称 珠海市斗门区白焦镇城东永福一路122号商贸城B18-325号 
项目编号 GR2017HA1000052-2  (原项目编号SW2017R0050-2-21)  
转让申请与承诺

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珠海市斗门区白焦镇城东永福一路122号商贸城B18-325号)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标的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和经纪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资产占有方名称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资产类型 房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河南永联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基准日 2016-08-31 
资产评估值 9.3114(万元)  
核准(备案)情况 核准(备案)机构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6-12-06 
转让底价 9.3114(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3-28 
挂牌截止日期 2017-04-25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为法人的应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信誉好、无不良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不低于转让底价的资信证明。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实地查看房屋现状,一旦参与受让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认可该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完全符合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政府规定的购房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所受让到的房地产权无法过户,所缴纳的购房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已付保证金、价款及交易费用不予返还。 3、本次交易价款中不包括受让人应向其他部门缴纳的过户费、交易费、土地出让金、契税等各种相关税费以及未知的各种费用。产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除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他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4、资产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和实物资产移交时间以《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5、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以房屋现状进行实物移交,将房地产权有关权属证明、钥匙移交给受让方。标的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6、南京市转让标的自2012年起至成交日止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受让方承担。 7、郑州市转让标的整个单元14套房产为一个房产证,并尚未办理土地证。 

一、标的资产信息
房屋 地理位置 珠海市斗门区白焦镇城东永福一路122号商贸城B18 
房产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5227022号  建筑面积 36.3平方米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评估值(万元) 9.3114 
附加信息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无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为法人的应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信誉好、无不良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不低于转让底价的资信证明。  
 
 
 
 
交纳金额 2.8(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交纳方式 现金 其他 :网上支付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方法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行:
行号:清算行号:;大额支付行号:
账号:
披露附件

三、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会员联系人   会员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联系人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371-65665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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