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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2010年第24期)纪检监察的助手 反腐倡廉的平台

2010-06-18 15:31:15.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5519

    今年以来,我市场捷报频传。324成功处置青海省投资集团火电机组项目,使该项目增值1040万元;329分别对青海盐湖工业集团、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闲置资产实施网络竞价,两企业资产增值率均超过500%,成为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利用金马甲平台开展网络竞价以来增值率最高的项目;612,成功组织了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大型车辆拍卖会,增值116.7万元,增值率高达200.29%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展示了我市场强大的信息网络平台、业精技高的专家队伍及规范、高效、快捷的操作方式的优势,是我市场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又一成功案例。捷报频传之余,静心沉思: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国有资产以每年至少800——1000亿元的速度流失。近几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3号令)、《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120号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国有资产的交易管理做出了明确规范和约束,但仍有一些企业对此置若罔闻,或者“手拉手”进场,或者一些社会黑恶势力掺杂其中,对市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部分国有资产要从竞争领域逐步退出,而退出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来实现。与私有产权的转让不同,国有产权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转让过程特别复杂,容易滋生腐败。在这种大背景下,可以说,产权交易市场已处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斩断腐败链条的浪尖潮头,既背负着巨大的风险,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在这种背景下,我市场充分发挥自身的五大优势功能,不断完善各项操作制度,加强员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引入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为规范资产转让行为,确保国有资产进场交易,防止暗箱操作,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也为反腐倡廉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屏障。

    一、充分认识产权交易操作中面临的各种风险

    200312月,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规定企业国有产权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并确立了产权交易机构的地位,为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体现了国家规范国有资产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决心。产权交易机构作为产权市场的运营主体,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随着《企业国有资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场外违法交易进行严格约束的同时,也有可能将场外交易引发的各种潜在风险转嫁到产权交易市场内部。其主要表现为:

    (一)参与各方违规操作的风险。市场参与者通过暗箱操作、私相授受、权钱交易等手段,在产权交易过程中违规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而产权交易机构,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对某些环节和问题的审查只能控制在形式上,而市场参与者的违规操作,将对市场产生连带风险。

    (二)各类中介机构带来的风险。由于目前社会各类中介机构的发展不成熟、不完善,在利益驱动下,低评估、做假账等行为屡有发生。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前各环节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其不规范行为势必造成新的市场风险。

    (三)信息披露方面带来的风险。3号令要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专业网站和省级以上经济或金融报刊上同时发布公告。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转让企业的基本情况、标的财务情况、资产评估情况、转让行为批准以及对受让方的要求等。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受转让方或其他因素的干扰,会产生信息披露方式受限制、信息披露媒体规格达不到规定要求、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等问题,导致转受让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意向受让人不能获得充分的信息,无法在有限的时间内准确判断标的的实际价值,从而不能形成竞价意向,失去受让机会。另一方面,产权交易过程中信息披露内容的不真实、不完整,会使标的隐含瑕疵,造成受让方的损失。无论任何一方的利益因信息披露受到影响,一旦交易完成,都会给市场本身带来一定风险。

    (四)交易主体受利益驱动导致市场交易不公的风险。在目前的国有企业资产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大都为外资或民营企业,收购国有资产是其进行低成本扩张、在短期内实现企业增值的一条有效途径。这样,他们就会千方百计地降低收购成本,甚至不惜使用非法手段,如:贿赂相关人员,压低评估价格;串通转让方,隐匿国有资产,以欺骗手段控制交易过程等。而目前,部分国企存在管理粗放、产权不明晰、所有者缺位等现实问题,为这种非正常交易手段打开了方便之门。这样的交易,使标的的市场价值难以真实体现,容易引发新一轮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也会演化为市场的风险。

    (五)在国家未出台《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文)之前,市场在项目操作过程中,内部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由于项目操作人员业务水平的差异,易造成项目负责人独断专行,从而导致内部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120号文颁布实施后,因项目操作人员对文件交易规则理解存在差异,无法在项目操作过程中做到严格规范,采取由专人负责的工作方式,很难有效解决产权交易中遇到的问题,市场存在风险。

    二、对内狠抓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一)完善各项制度

    近几年,我市场相继制订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交易规则》、《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管理规则》、《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保证金管理规则》、《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受让申请登记及受理办法》、《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转让申请登记及受理办法》等3项规则和两个办法。在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交易流程规范操作,对每宗进场交易的转让标的、产权归属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进行严格审查;对涉及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进行调解,并在出具的《产权交易合同》中对解决方式进行约定;对成交的项目实施资产监督交割,并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切实保证了资产移交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建立项目工作组制度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首创了项目工作组制度,成立由工商局代表、转让方代表、市场项目负责人等组成的工作组,全程监督产权交易的入场、审核、挂牌、信息披露、竞价拍卖、确定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的结算、资产交接等流程,充分体现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项目工作组成员分工明确、相互监督、层层把关,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各种风险的发生,被作为机制创新的先进经验在全国产权交易界广泛推广。项目工作组制度在交易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得到了省国资委、国资委纪检组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也为产权交易业务的安全运行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建立网络平台

    为彻底改变传统的人工受理交易业务、报刊媒体临时公告这种效率低下的产权交易方式,杜绝暗箱操作,滋生腐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把“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落到实处,实现产权交易服务的飞跃,我市场下大力气,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了信息化网络平台。

    1.建立了覆盖全省面向全国的产权交易省级门户网站;

    2.实现了与国务院国资委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及信息监测系统”对接;

    3.建立了产权交易信息动态监管体系;

    4.联合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共同出资(我市场出资40万元)打造了全国产权交易网络平台(金马甲);

    5.与全国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门户网站及相关主流网站链接,开通了信息异地同步发布系统和网上远程竞价系统;

    6.开发了公益性的房产、车辆、闲置资产网络超市,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规范、快捷、高效的产权交易公益平台,赢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为房产、车辆、闲置、报废资产交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队伍建设

    提高员工素质,是我市场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在督促员工学习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通过学习国家产权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员工观看防腐案例影像资料等方式,不断提高各职能部门员工抵制暗箱操作的意识,使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不断提高。在工作中能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诚实守信。通过学习,各部门员工熟练掌握了各类资产的标的甄别、权属关系、价值特点及操作技能;熟知产权、股权、房产、车管、国土、国资、财政、税收等行业管理部门的办事程序;为转(受)让双方出具严谨的《产权交易合同》和《产权交易凭证》;方便、快捷地为客户办理产权交易手续。

    (五)建立产权交易项目监督、监察制度

    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举报箱和网络举报窗口。通过采取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严密措施,建立了公开透明的长效监督机制,保证产权交易行为的规范进行,使我市场在产权交易业务的探索与创新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将更多公开、透明的机制引入产权交易过程当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

    三、对外打造开放的产权交易平台

    (一)我市场以青海地区省级产权交易市场的身份加入全国北方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和全国长江流域产权交易共同市场,成为这两大共同市场的理事单位。利用南北两大共同市场的平台,加强与全国各区域性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合作,结成战略联盟,实现与全国区域性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网络链接,将青海地区产权交易项目融入到全国产权交易共同市场。由于我市场已融入到全国区域性共同市场,已具备大宗产(股)权发现买受人、发现价格的强大功能。

    (二)与全国各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实现网络链接,建立联盟关系,实现交易信息共享。我省有一定规模的存量资产亟待盘活和丰富的资源需要引资,而南方和沿海发达地区资金充裕,我市场通过与各省产权交易机构建立了互为代理的业务合作、互为审核的模式,为转受双方提供了高效、安全的综合服务,受到客户信赖。

    (三)加盟全国产权创新联盟,参加每年的全国产权创新论坛会,与全国各省交流经验,掌握各地产权交易最新业界动态,研讨产权交易机构的业务创新、发展方向。针对青海省经济特点和产权交易状况,明确我市场工作重点和目标,确定了打造青海区域性共同市场的战略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

    通过以上措施,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在规范交易和防腐建设方面取得了双赢。省纪委在20086月出版的《昆仑之剑》封二、封三、封四等3个主要版面整版刊登了我市场“以全新的服务理念开展产权交易工作”的照片和文章;《青海日报》发表了“资产在阳光下增值”宣传我市场的文章;2010510,《中国证券报》报道了我市场利用金马甲成功处置两盐湖集团闲置资产,增值率均超过500%的的消息;近期,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也多次对我市场的业绩进行了报道。

    在探索中成长,在挑战中成熟。经过近几年的全力开拓,我市场已稳步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子。作为一个规范的产权交易机构,我们始终牢记自己作为“反腐平台”的神圣义务,以防腐堵漏、打造阳光交易品牌为己任。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面对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法规,面对机遇和挑战,我市场将严格按照纪委、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在国企改革这台“大戏”中,不遗余力地担负起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守门人”角色,为我省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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