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5]60号文件规定,“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企业,应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作为自治区国资委直管企业新疆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新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纺公司)成为自治区第一个借道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增资扩股的地方国有企业,同时也使自治区在规范国有产权交易上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实现了又一次突破。
金纺公司成立于
新投集团是金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股数占股本总额的66%,为了抢抓第二轮新疆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发挥新疆棉花资源优势,通过引入战略资本对金纺公司进行产权体制的改革,在重组后,新增投资人对金纺公司充分发挥从事纺织行业的各项资源和能力,完成金纺公司纺织主业的技改换代、产业升级和下游市场延伸,建立更加科学的用工制度,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最终在金纺公司整体搬迁、改造完成后,根据政府对周边地区的统一规划,对金纺公司现址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并将部分开发收益回补纺织主业的发展。
此次金纺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是自治区地方国有企业第一次选择产权交易市场作为企业增资扩股的服务平台,其示范意义重大。选择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增资扩股形式的改制,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改制程序的规范操作,充分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拓宽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渠道和空间,提高国有企业增资扩股的效率;有利于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发现国有企业市场价值,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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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钢事件说明国企增资扩股也应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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